說到過期農藥,大家的反應是處理掉,就像牛奶過期了,大家肯定立即就扔掉。但是過期農藥是不是都是已經(jīng)變質的或者是已經(jīng)失效了呢?其實也并不是這樣!那么,過期農藥到底還能不能使用的呢?
首先,很多人認為既然是過期農藥,按照一般的習慣,那肯定就是“變質、失效”了,不能再銷售、使用。但其實農藥是一種特殊商品,其保質期是按照正常劑量下對植物病、蟲害應達到的預期防治效果確定的。
很多過期的農藥,只要適當加大使用劑量,嚴格按照科學的方法使用,仍然有很好的殺蟲、防病效果。而過期的食品等一般商品,顯然是“失效、變質”的,不能通過多吃、多用來解決問題。
其次,農藥毒性大、污染性強,我們不能輕易的就把它銷毀。即使是專業(yè)的技術人員,采用特殊的技術措施將它銷毀,也只能做到盡量減少污染,而且銷毀代價較大。因此,也并不提倡將過期的農藥都統(tǒng)統(tǒng)銷毀。
第三,用藥前要看出產日期及保質期,保質期還沒有到的,要嚴格按照指導用量使用;保質期過了不久的,要按照其藥效情形恰當增添用量。因為有的農藥一旦過時,藥效就隨之降低;有的農藥雖然過期,但藥效仍連結根基不變。
是以,在使用過時農藥時,初次使用量必然要按照指導用量噴藥,使用后3-5天后,察看其殺病蟲結果,如結果不是很理想,可以在原本的基本上恰當增添用量;如二次噴后結果仍舊不明顯,就需要換農藥或交替使用農藥;如使用后效果顯著,可繼續(xù)使用。
第四,要按照作物發(fā)展階段把握用量。尤其處在苗期階段的作物,葉面積小,用藥量也要相應削減,但噴灑農藥仍要按指導用量比例配兌。在其他階段,可適量增添過期農藥的用量。
隨后,農藥還要噴灑平均。噴灑農藥時,要使藥水始終連結在氣室的壓力刻度線上,在這樣的壓力下,噴出的藥釀成細小的霧滴,能平均附著在葉片正、后背。